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我局按照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规定,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,认为符合《江西省核发〈药品经营许可证(零售)〉分级验收标准(试行)》要求,拟予发证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止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监督电话:0795-7205959 传真:0795-7205959 通讯地址:江西省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 邮政编码:336000 电子邮件:ycfdazsfj@163.com
企业名称 |
法定代表人 |
企业负责人 |
质量负责人 |
经营方式 |
企业类型 |
经营范围 |
注册地址 |
仓库地址 |
宜春市健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|
陈卫红 |
陈红萍 |
陈红萍 |
零售 |
三级 |
甲类非处方药、乙类非处方药、处方药(禁止类药品除外):中药饮片(含毒性中药饮片)、中成药、化学药制剂(含冷藏药品)、肽类激素(仅限胰岛素)、其他生物制品(含冷藏药品)、血液制品(含冷藏药品) |
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968号大塘三期110栋附260,260-1号 |
未设置 |
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阳新区分局
2024年7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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